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各地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升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总结各地培训经验基础上,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新教师入职培训指南》《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指南》《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等11个“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指南,为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提供了关键依据。
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培训项目实施指南
为落实国家依法治教的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针对幼儿园法治与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幼儿园园长的履职需求和能力短板,围绕儿童权利保护和健康成长,细化“国培计划——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培训项目”的项目设计和实施中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的与意义
教育领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教育系统中每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应尽职责和使命担当。2016年教育部发布《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中提出,要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着力抓好职前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总体来看,我国教育法治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取得了很大进展,广大幼儿园园长的法治素养也得到了提升,但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教育领域中新的矛盾和纠纷问题不断涌现,对幼儿园园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幼儿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幼儿园安全工作还存在相关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幼儿园园长预防安全风险、处理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等问题。
本项目面向幼儿园园长,指向法治与安全培训,对于提升园长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园能力,维护儿童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办园质量,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
通过项目培训,使参训园长掌握法治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依法治教的价值和意义,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处理幼儿园实际问题,强化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和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整体提升幼儿园园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具体任务包括:
(一)增强教育法治理念
通过培训,使参训园长理解法治的内涵、要求和意义,掌握依法治园的基本政策、法律知识,具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理念。
(二)依法依规办学治园
通过培训,使参训园长将依法治园纳入幼儿园常规工作,使幼儿园的办学、管理、教育教学都符合法治的要求,并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分析和处理幼儿园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培训,使参训园长掌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预防体系以及完善处理安全事故和化解风险的策略和方法。
三、内容与方式
依据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结合国家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总体安排,立足幼儿园园长法律素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依据按需施训原则,秉持实用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课程设计理念,聚焦园长法治素养和安全管理两个模块,科学设计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时间为5天,培训课程共30学时。
培训内容和形式参考表
模块
|
模块目标
|
建议专题
|
建议学时
|
建议方式
|
法治
素养
|
1.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意义和内涵
2.培养法治意识和思维
3.提升依法办园能力
|
1.宪法与基本法治常识
2.新时代法治思想解读:主要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等相关内容
3.依法治教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4.《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5.儿童保护的理念、立法与实践的发展与现状
|
15
|
专题讲座
模拟法庭
主题论坛
经验分享
现场观摩
|
安全
管理
|
1.了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提升幼儿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工作的能力
|
1.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3.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4.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应对与处理
5.幼儿园安全事故法律责任与纠纷化解
|
15
|
四、原则与要求
(一)统筹培训总体规划设计
各省(区、市)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在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幼儿园法治与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培训的总体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完成培训任务。
(二)严格培训机构遴选
各省(区、市)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项目类别随机抽取专家,采取网络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对申报方案进行细化评审,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项目,对协作项目实施的对口区县也要进行审核,严把入口关。优化项目立项工作流程,缩短遴选评审工作周期,确保项目及时部署启动、按时保质完成。
(三)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机构要按照幼师国培项目的目标任务,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围绕重点解决幼儿园办园中法治与安全方面的实际问题,分层、分类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块内容,增强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的获得感。培训中现场观摩时间不少于6学时,培训专家队伍中司法司务部门、儿童保护机构相关人员、一线优秀园长原则上不少于 50%。要推行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等混合式培训方式,为参训学员搭建训后学以致用的平台,促进参训学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提升组织实施保障水平
要强化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精细把控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培训课程、培训团队、绩效评估等全过程,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建立协同发展机制,通过师资互聘、资源共享、合作研究、联合开发项目等,实现优势互补,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培训者团队。要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按照“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拨付流程,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做好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激发学员参训动力
细化学员选派资格条件,严格参训学员资格审核,遴选条件符合、积极性高的幼儿园园长参训。要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激发学员参训动力。要强化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强考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项目平稳顺利、安全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研修时间,有效缓解工学矛盾。要加强训后指导,通过网络研修、线上辅导等方式及时解决参训学员训后的问题与疑惑。
(六)强化培训过程监管
各省(区、市)要建立培训质量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流程,改进监管方法,通报监管结果,对各地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要选拔培训经验丰富、熟悉培训项目管理的高校专家、培训专家、一线优秀幼教教研员等组建专家督导工作组,加强对项目规划研制、实施过程的专业指导与督查。
五、评价与考核
(一)健全培训绩效评估
国家制定培训质量标准,各省(区、市)要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重点对项目规划设计、协同机制实施、培训模式创新、培训内容改进、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培训机构、项目区县的培训绩效进行评估。要建立培训绩效通报制度,将培训绩效结果作为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对参训园长的考核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培训园长进行评价。培训机构需给每名参训园长建档,将其出勤记录、学习日志、学习体会或总结等进行收集整理、考核。针对培训内容和目标,对培训园长所学知识、能力、技能、态度上所学到的、回单位后的应用及其效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其培训后,指导和服务能力的实际变化、效果,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当地教育局,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