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职业资格《保育员》认证培训
一、保育员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 ,落实国家对保育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必须持证上岗”的精神,各级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逐步提高幼儿园保育员持证上岗的比例。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采用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以此促进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提升办园水平,坚持科学保教,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因此,保育员一职的地位逐年上升,保育员认证成为了幼儿教师的必备证书之一。
二、保育员的必要性
(一)保育员上岗从业必备
近年来凡是幼儿园被频繁曝光的新闻事件中,由于幼儿园缺乏或不重视保育工作而发生的幼儿伤害及幼儿园法律纠纷短时间有增无减,教委也出台相应政策,对保育员的岗位资格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没有取得保育员岗位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将不能从事保育员工作。
(二)在职无幼师证幼师,幼儿园验收可用保育员证书替代在职无幼师证幼师,幼儿园验收可用保育员证书替代。
近年国家对幼儿园监管越来越严格,要求幼师都具备幼师资格证,每年幼儿园都要验收,但是考取幼师证时间较长、费用较高,每年只有两次考试,且通过率较低。很多幼师因为未能及时考取幼师证,面临下岗。
为帮助着急获取幼师证或者着急用于幼儿园年检验收的学员解决燃眉之急,建议学员先考取保育员证书(取证时间较快、费用较低)用于幼儿园验收,在验收后有更多的时间培训或者考取幼师证。
(三)着急考取幼师证学前教育中专生、大学生,可先考取保育员证书
三、保育员证书的用途
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多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保育员证书是许多想进入幼教领域工作人士的热门选择。
四、保育员考试科目
1、保育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
2、一级和二级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考核。
3、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培训内容: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婴幼儿心理发展基础知识、婴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保育工作技能等。
五、保育员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或相关专业(中职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助产;高 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 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 健医学、教育学)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2 年(含)以上。
六、报名要求
1、年龄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专业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3、所在工作幼儿园开具工作证明。
七、证书颁发与查询
保育员证书经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协会颁发,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全国通用,是行业内唯一国家法定证书。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联系方式:0311-83055282
咨询师:
段老师:18633495657
李老师:15933217977
习老师:130326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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